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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嗦了那么多,该有个结论了。 套句大空话:世上能从无到有出现的东西,他的出现必有其合理性,他的灭亡也有其必然性。

盗版,而且是全民盗版的现象,这个罪过不能完全的归罪于群体的使用人,背后一定是技术本身的规则有不合理性,以及我们的政策不完善或没执行到位。
我设想的商业软件授权模式的方案仅仅是一种尝试,我想有网络验证的使用解决了现在的很多问题,而且对软件商真正的有利,而不是面对着网络没法限制的复制,去追究别人违反copyright的责任。如果过分关注这些,而不是从技术本身去解决,这样的把广大民众当作小偷,对其本身的发展极度不利。
未来也许盗版这个名词会绝迹,本就没法限制的网络传播,那就随他去,合理的价格,优良的服务,为什么不花极少的付出去从可信的网站下载软件使用?来路不明的修改版和破解版,隐含的不安全为我们带来的损失会让人感觉得不偿失,那些改动和破解者自然不会有当今这般多的非法收入。
当然,虽然以后会绝迹的盗版问题不再是什么问题,但是我们没有达到那种状态出现了,并不代表犯罪者可以逃避惩罚,使用非法软件者的损失后果自负,但是制造和传播者依然要没收其非法所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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